马路上交通工具越来越多,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当遇到交通事故后,是否会因为仗着自己有保险?为了尽快解决纠纷或者帮助对方伤者多赔点医药费,把责任全部揽下来的事情呢? 如果你真的这样做了,那么我要告诉大家,这样做的风险是非常大的?结果也有可能让你悔恨终身。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这个案例,李先生为了尽快处理事故而主动揽责,未考虑到随意揽责的后果,自认为反正有保险,只要自己认了全责,事故所产生损失都有保险公司来赔偿,实者却不是这样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且无能力赔偿的。 致一人以上重伤且具有毒驾,酒驾,无证驾驶,肇事逃逸等特殊情形负事故全部没主要责任的。 像这种情况都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说,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和损害的后果的严重程度,在一定情况下,会影响到交通事故的行为性质,所以必须要慎重处理。 最终这件事,李先生已是后悔不已,最终在律师的介入下,通过调取相关的监控录像证明非机动司机也有一定的责任,最终,通过了行政的复议,改变了交恶警的责任认定,最终撤销,撤消了李先生的交通肇事罪。 凡是有车的车主,不能因为麻烦就把全部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如果说没有发生,那么还好,如果一旦发生,而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那么你只能吃一个哑巴亏了,让自己后悔终生。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不能随意揽全责呢? 第一点,涉及人员伤亡,不要轻易揽全责。 第二点追尾也不一定是全责。 以上发生交通事故,特别是有人员伤亡的,应该及时的通知交警,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 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签署事实经过,监督,交通警察的公正的认定责任归属,千万不要图省事而揽全责,特别是在没有保险公司指导的情况下,与对方签署赔偿协议或者垫付医药费的情况。 小编也是通过以前的案例给大家提个醒,也希望大家都能够健健康康,出事不怕事,大家能够公正合理的判断责任归属,对别人对自己都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