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秦女士因租房问题,出现了巨大损失,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呢? 今年3月,秦女士租出了一间房子,租期一年,租金半年一付。 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 8月份,秦女士接到物业电话,楼下反映有漏水现象,并且导致了墙皮脱落,寻找原因是空调漏水,空调漏水,导致水渗透到了楼下。 秦女士让租客负责,按情况做出赔偿。 问题出来了。 空调漏水,房屋渗透,这问题到底该谁负责? 网上的评论纷纷,称此事儿是房屋问题,与租客无关,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房东负责。 小编上网查了资料,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失应该由房东负责,但非人为原因造成的他人损失该由谁负责呢? 小编,没查到,如果有知道的小伙伴,可以留下评论。 9月份,房客突然不租了,秦女士以违约为由,拒绝退还押金。 理由: 1。合同没到期,违约,扣除违约金50,也就是1000块钱 2。房子渗水问题未作出赔偿 3。水费未缴纳(共计:144。5元) 9月4号,房客打来电话,说没找到租房,能不能延迟3天,押金不要了。 然而6号,秦女士去收房看到了眼前的一幕:满屋的垃圾、墙壁上写满了死字、床上满是粪水。 事后秦女士发言:租金可以退,楼下的渗水问题她也可以解决。但房客必须把房子恢复原样,损坏的东西修理好。 事情就是这般,在小编看来,所有的问题都是从渗水哪儿出来的,这是其一。 其二,租金问题,违约应该扣违约金吗? 应该。 但是,违约金是由双方协商而成,而不是由房东说多少就多少,大家以后租房切记这个问题,协商。 说实话,秦女士是受害者,但她的房子变成这样,她究竟有没有责任呢? 在外租房的无一不是打工的,租房对于他(她)们来说那就是家,只要工作稳定,说实话,没人愿意换家。 倘若没有渗水一事,或者协商解决此事,恐怕也就没有之后发生的事儿了。 而租客在一气之下做出的行为,也会让他背负更多,重新装修房子,需要45万,就算只需要赔偿一半,也是得不偿失,还望大家在做事前考虑一下后果,冲动下做出的抉择常常会让你后悔。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