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起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已经取消,现在落户在农村的原非农户口和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也叫农村居民户口。现在落户在城市的原非农户口,也叫居民户口,很多人习惯叫城市居民户口。那么生长在农村有房没地的居民户口,国家有什么相应的福利待遇吗?首先、生长在农村有房没地的居民户口有两种理解。
一种是小时候生长在农村,在农村有房,后来农转非,将户口迁出村集体,即现在的城镇居民户口。
一种是一直生长在农村,就地农转非,也就是原来居住在农村的非农业户口,现在统一都叫农村户口。
其次、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福利。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国家维护进城农户的合法权益,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也就是说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的,村集体不能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在农村有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村集体不能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没有承包地的,没有土地承包权。根据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城镇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的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偿获得土地经营权,即从农民或者村集体手中租土地经营。
再次、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的福利。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居民户口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农村居民户口在农村有房无地,说明已经符合农村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没有承包地,目前我国土地承包政策因保持长期稳定不变,《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所以,不可能收回土地打散重分,在土地承包政策不变条件下,农村户口没有土地的居民在承包期内无法获得承包地,只有承包期到期后,国家允许收回土地打散重分的条件下才能无偿获得承包地。
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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