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男》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选自《聊斋志异》卷八。
原文
苏州木渎镇〔1〕,有民女夜坐庭中,忽星陨中颅,仆地而死。其父母老而无子,止此女〔2〕,哀呼急救。移时始苏,笑曰:“我今为男子矣!”验之,果然。其家不以为妖,而窃喜其得丈夫子也。此丁亥间事〔3〕。
据《聊斋志异》铸雪斋抄本
注释
〔1〕苏州:府名,治所在吴县,即今江苏省苏州市。木渎镇,在吴县西南二十七里。见《大清一统志》引《吴地记》。
〔2〕止:只。
〔3〕丁亥:当也指康熙四十六年(1707),是年为丁亥。
译文
苏州木渎镇,有个乡下人的女儿,一天夜晚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从天上落下一块陨石,正好打中她的头,倒在地上死过去了。父母年纪很大,又没有儿子,只有这个女儿,悲伤地哭喊着急救。过了不多时,女儿才渐渐苏醒过来,笑着对父母说:“我现在变成男孩了!”察看她,果然不错。他们家里不认为是妖孽,反而窃喜家中突然得了儿子。真是奇怪呀!
这是顺治丁亥年间发生的一件事。
注:当今,通过医科手术,完全可以让女儿身“变性”为男儿,从而使古时的“妖言”成为现实。
评价
人中殒死,死而复生,这是不可能的事。女因死而化男,更是不存在的事。然而,聊斋却这样写了。正因为这样写了,它才是聊斋,才有述奇志怪的色彩,才能给人以恍惚迷离之感。
人说蒲松龄先生常常于村头摆桌,邀各色人等闲聊,随之记下他人所言奇事,我想,此篇一定是在这种情况下搜集记录下来的。
对蒲闲聊者,或者真的信有其事,因为当时的科学远没现在昌明,一些迷信的事情,许多人信,或处于半信半疑之间。或者本来不信,只是作为街谈巷议之资,言之求趣罢了。
而蒲氏复写此文,述之虽短,但也有内容加工,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当然,对其思想内涵的加工深度,远不如其他一些精典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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