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732年774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号玄真子。祁门县灯塔乡张村庇人,祖籍浙江金华,先祖湖州长兴房塘。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先后任翰林待诏、左金吾卫录事参军、南浦县尉等职。后有感于宦海风波和人生无常,在母亲和妻子相继故去的情况下,弃官弃家,浪迹江湖。唐肃宗曾赐给他奴、婢各一,称“渔童”和“樵青”,张志和遂偕婢隐居于太湖流域的东西苕溪与霅溪一带,扁舟垂纶,浮三江,泛五湖,渔樵为乐。
唐大历九年(774年),张志和应时湖州刺史颜真卿的邀请,前往湖州拜会颜真卿,同年冬十二月,和颜真卿等东游平望驿时,不慎在平望莺脰湖落水身亡。
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
概述图参考资料“祁门《张氏宗谱》张志和像”
人物生平
少年成名
开元二十年(732年)正月初一,张志和在京城长安行馆诞生,因娠前其母梦见有神仙献灵龟吞服,取名龟龄。
张志和童年聪明伶俐,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就能做文章,且过目成诵。开元二十七年(739年),张志和跟随父亲在翰林院游玩,翰林院宋学士以锦林文集戏之,张志和过目成诵,传为佳话。唐玄宗听说后亲自出题试考,张志和对答如流,玄宗甚感奇异,赐优养翰林院。
天宝六年(747年),16岁的张志和因在道术方面的一技之长,被李亨赏重,增补京兆户籍,游历太学。
平步青云
天宝十年(751年)张志和弱冠之年,太学结业,太子李亨为张志和亲赐御名,改名志和,取字子同。以其之聪明能干,擢第,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事,留在翰林待用,供奉东宫,享受八品(上)待遇,掌受诸曹及五府、外府之事,句稽抄目,印给纸笔。
天宝十一年(752年),张志和恩准回家省亲时,协助地方官吏除奸灭盗,功绩显著,誉为“神张”。
天宝十二年(753...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