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玉,男,汉族,1961年9月生,山东昌邑人,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毕业。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人物履历
1979年09月1982年07月四川建筑材料工业学院非金属矿系非金属地质与勘探专业学生;
1982年07月1985年10月建材部地质公司山东地质勘探大队技术员;
1985年10月1987年06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
1987年06月1988年05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副科级)(1985年09月1988年05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大专班学习);
1988年05月1988年08月国家建材局山东地质勘探大队团委书记(正科级);
1988年08月1993年03月山东省监察厅办公室主任科员;
1993年03月1994年08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正科级检查员;
1994年08月1996年12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处级检查员;
1996年12月2001年05月山东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检查员;
2001年05月2009年02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副主任(2000年08月2002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贸易经济专业学习);2005年04月2005年09月参加全省中青年干部赴澳大利亚培训团培训);
2009年02月2010年09月山东省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
2010年09月2015年08月德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5年08月2018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8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
德州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十一届山东省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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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1日,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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