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治宏,男,汉族,1933年11月生,江苏江宁人。1949年12月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949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
曾任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江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履历
1949。061965。10,江苏省南京无线电厂(七一四厂)工人、工段长、技术计划组组长、车间副主任、厂检验科、设计科党支部书记,厂党委宣传科科长、宣传部部长、办公室主任。
1965。101968。11,第四机械工业部江西086筹建处党委委员、负责人,江西无线电厂(七一三厂)工地党委书记、厂党委副书记。
1968。111970。09,下放农村劳动。
1970。091977。11,江西省景德镇市国防工办负责人、市委材料组负责人。
1977。111982。07,中共景德镇市委副书记、景德镇市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81。031981。07在中央党校组干班学习)。
1982。071985。06,中共景德镇市委书记。
1985。061990。09,中共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0。091991。03,中共江西省委常委、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1。031992。03,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江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其间:1991。031991。05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2。031994。02,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江西省委政法委书记;
1994。021995。04,中共江西省委副书记、江西省委政法委书记,江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1995。042003。01,江西省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2003。032008。03,十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政协第九届、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三大当选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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