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8日6时10分,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水井湾煤矿有限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事发之前,由于安全监管不力,水井湾煤矿在矿井技改基建过程中违规组织生产。事发当日,该矿井下瓦斯和机电管理混乱,矿工在井下违规使用操作失爆矿灯,致使失爆矿灯产生电火花,引起瓦斯爆炸。造成10人死亡,4人重伤,2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580万元。
忠路镇水井湾煤矿瓦斯燃烧事故
2010年5月8日5时40分煤矿当班副矿长陈云林、何有华主持早班32名工人召开班前会议,19人安排在2106回采工作面,10人安排在2104回采工作面,绞车工2人,安全员1人由丁明发担任。陈云林安排工作后即到食堂就餐,未对工人携带的矿灯进行安全检查,未带领工人下井作业。丁明发未对工人携带的矿灯进行安全检查。32名工人经主平硐、暗斜井、1000M水平运输大巷和21采区轨道下山,丁明发先期到2104采煤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2106采煤工作面18名工人由班长罗克忠带领,在21采区叉路口,班长罗克忠未制止18名工人擅自进入工作面,即下山到954M水平西大巷开启2106回采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并沿2106工作面下部开切眼向工作面爬行。18名工人每人携带一根木材,从2104工作面运输顺槽经2106回采工作面回风联络巷向工作面爬行。6时10分,先期到达2106工作面的10名工人正在进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此时,因工人曹高峰(已死亡)搭接金属丝开启失爆矿灯产生火花,引起瓦斯爆炸。丁明发检查完2104工作面瓦斯正准备沿回风联络巷到2106工作面检查瓦斯时,一股热风将其矿帽吹掉,丁明发迅速跑到954M水平井底车场向调度室报警。
8日6时10分,湖北恩施州利川市忠路镇水井湾煤矿发生瓦斯燃烧事故。当时井下当班人员16人。
10时左右,9人成功获救,其中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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