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履和(1760一1825年),字海楼,一字介存,云南石屏人。著有《海楼文集》。是清代著名历史学家崔述的学生。他不仅是一位正直的学者,同时也是一位很有政绩的清正廉洁的官吏。先后在山西太谷、浙江东阳做知县,每到之处,都能以“慈爱为本”,深得当地士民的爱戴。他的政绩分别载人光绪《太谷县志》和道光《东阳县志》中的《名宦传》。官山西太谷、浙江东阳等知县。工诗古文,精训诂、小学、金石考据之业。书法秀健,画梅有别趣。有海楼文集。卒年六十五。《国〔清〕朝先正事略》、《滇系》、《卧雪堂诗集》、《王伊同撰传》
人物生平
据《石屏县志陈履和传》载:“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在太谷任中,当发现商人从沿海贩回鸦片牟取暴利时,履和十分激愤,亲自将工商士民召集在城隆庙附近,诚恳地告诫大家,严禁贩食大烟,并撰写了《誓禁鸦片烟碑文》刻于石,立于城内。碑文痛斥鸦片对中国的危害:‘鸦片产自外洋,流毒中国,买食者人破身家、伤性命,犯法律,奸淫盗贼之事可以由此而生,少壮老弱之人可以自此而死。’陈履和在鸦片战争前20年就能明确指出如此危害,主张禁绝,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是一段很有历史价值的史料,如果陈履和立的碑还没有泯灭的话,那的确是近代史上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鸦片侵略宝贵的实物见证。县志写得简略,看不到“誓禁鸦片烟碑’全文,而且说“在鸦片战争前20年”,这也不够准确。鸦片战争发生在1840年,那就不止20年了。确切地说,陈履和是于林则徐广东禁烟前20年,在山西太谷实行禁烟的。其历史价值就在此。2014,从《滇南碑传集陈履和传》中,查到《誓禁鸦片烟碑文》,其文略日:
维朝廷设官治民,府厅州县,各有攸司。而又秩祀百神,令有司岁时致祭,朔望拜谒,盖以神聪明正直而灵。冥冥之中,赏善罚恶,有以助官吏刑罚之所不及也。然则一州一县之人,作奸犯科、贻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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