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国土资源局是定南县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政府机构。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县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制定全县有关国土资源管理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完成市、县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计划;按权限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开发规划和镇村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组织国土资源的调查评价。
(三)负责全县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国土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四)负责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复垦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五)依法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和指导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登记发证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六)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规范土地市场,统一管理土地资产;组织实施土地收益征收管理,防止土地资产流失;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资产清查、核定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实施镇、村用地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核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确认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承担报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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