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疑罪从挂”,通俗来说是指被国家权力机关拘留或逮捕,后来一直没起诉、判刑的案件。疑罪从挂导致案件久拖未果,这种情况下,公民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2016年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的最大亮点是“疑罪从挂”案件的受害人有权获得国家赔偿。
简介
最高法新闻发布会疑罪从挂,就是对查无实据的疑难案件,先挂起来拖着,对当事人长期不起诉、判刑。对于“疑案”,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即“疑罪从无”。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影响,也出现了“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等错误做法,造成了久押不决、超期羁押及冤假错案等不良后果。
自2003年11月开始,公检法机关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其中,对于“疑罪从挂”所导致的超期羁押问题,有关文件要求“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迟迟不判。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超期羁押属于违法羁押,本质上就是非法拘禁”,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存在原因
“疑罪从挂”案都不是个案。而造成此种现象的缘由,更是早被观察者所指出,一是司法机关迫于某种压力,进而对案件“拖而不决”;二是为了避免出错,上下级法院之间来回推诿,进而制造“留有余地”的“疑罪从挂”。
公检法机关开展的“清理超期羁押”专项活动在进行,“疑罪从挂”案仍会存在,最大缘由是没有建立起对“疑罪从挂”案件中司法人员的追责制度。当然不是说,现实的司法制度中并无相关约束,而是此种约束太过于粗线条,难以构成如影随形的威慑力。
赔偿机制
国家赔偿
疑罪从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特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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