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政治的基本含义就是,国家和政府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国家和政府应当为公共利益而努力,而不应当为私人利益而奋斗。共和政治的另一个基本含义是,国家各级政权机关的领导人不是继承的,不是世袭的,也不是命定的,而是由自由公正的选举产生的。因而,公正而自由的选举,是判断一个国家是否真正实行共和政治的又一基本准则。
共和国的概念
(英文名称:Republic)
一国家是不是“共和国”,并不在于它的国名是否称之为“共和国”,而是在于它的政体是否“行共和之政”。
有些国家,虽然国名不称为“共和国”,实际上却是共和国。例如:英国虽然保留了君主,并且称之为“王国”,但实际上却是“行共和之政”的“虚君共和国”。
政治体制特征
共和思想源远流长,共和实践古已有之。古希腊的斯巴达、雅典等城邦,古罗马,还有中世纪意大利的威尼斯、佛罗伦萨、热那亚等城市国家,都曾是著名的共和国。其中备受古代思想家称赞的,有斯巴达、罗马和威尼斯。从古希腊到英国革命,思想家眼中最理想的政体系“混合均衡政体”(mixedconstitution,balancedconstitution)。在有的思想家如马基雅弗利那里,“混合均衡政体”是共和政体的代名词;斯巴达、古罗马及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被思想家们视为“混合均衡政体”的典范。所以,要把握共和主义的精髓,不能不从混合均衡政体、从混合均衡政体思想入手。
“混合均衡政体”是社会几个基本成份共同组成政府、彼此制衡的一种政体。斯巴达有两个国王,有由28名60岁以上的贵族组成的元老院及全体成年男性参加的“公民大会”。国王主持城邦的会议和祭礼,负责对外战争;元老院是决策立法中心,并有权监督国王;“公民大会”选举官员,批准元老院提案。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政府机构有元老院、执政官和民众大会。元老院是最高决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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