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死,古时指斩首的死刑。
殊死在汉代是一个用以表示死罪严重程度的复合概念,其要素包括罪行性质、是否律有明文、能否赦免及处刑方式与处刑时限。具体来说,殊死是专指律有明文的大逆不道罪,主要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等,此类死罪,性质严重,绝不赦免,处死方式固定为腰斩,且行刑决不待时。由于受刑时罪犯的身体被斧钺断开,故曰殊死。后世法律中的真犯死罪(真死)制度即源自于此。
汉代“殊死”考
魏道明
(原载:《汉晋时期国家与社会论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281296页)
摘要:“殊死”是常见于汉代史籍的法律用语,自古至今,学者从罪名或刑名的角度对此作了各种解释,计有律有明文的死罪、大逆罪、重大死罪、斩刑、弃市、死刑等。本文认为殊死在汉代是一个用以表示死罪严重程度的复合概念,其要素包括罪行性质、是否律有明文、能否赦免及处刑方式与处刑时限。具体来说,殊死是专指律有明文的大逆不道罪,主要包括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等,此类死罪,性质严重,绝不赦免,处死方式固定为腰斩,且行刑决不待时。由于受刑时罪犯的身体被斧钺断开,故曰殊死。后世法律中的真犯死罪(真死)制度即源自于此。
关键词:汉代殊死律有明文大逆不道腰斩真死
一、“殊死”诸家说回顾
“殊死”一词,作为法律用语,常见于汉代史籍,如《汉书高帝纪》:“今天下事毕,其赦天下殊死以下。”〔〕从三国开始,对于何为殊死,学者的解释就已出现歧异。如淳说:“死罪之明白也,《左传》曰‘斩其木而弗殊’”;韦昭则直言“殊死,斩刑也”。〔〕韦昭是从刑名或刑罚方式的角度来理解殊死;如淳说的后一句似乎也隐约涉及到了刑罚方式,但他解释的着眼点在于罪名或罪行性质,认为殊死是指罪名明确、律有明文的死罪。其后,争论依旧,且日趋复杂。
东晋董勋说:“殊,异也,死有异死者,大...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