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明,男,汉族,1956年3月出生,吉林舒兰人,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7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
2019年9月,吉林省纪委监委对杨子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依据有关规定,决定给予杨子明开除党籍处分。
2019年10月23日,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物履历
1998年02月,任吉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11月,任吉林市委副书记;
2006年02月,任吉林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6年12月,任长春市委常委;
2007年02月,任长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4年11月,任长春市委副书记;
2016年03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2月25日,据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19年9月,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经查,杨子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公款高消费高档烟酒;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违规收受礼金、接受他人为其翻建住宅,少支付工程款、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违反群众纪律,违规购买农村宅基地、承包鱼塘,并私自扩建,侵害群众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履职不力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离职后利用本人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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