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氏土司是指明清云南三大土府之一的纳西族木氏封建领主,历经元、明、清三代,直到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历经22世470年。他们是丽江土地森林河泽的所有者,也是政治上的统治者。统治人民在明正德年间就有5。7万人。木氏领主基本上通过徭役制和实物代役租的形式维系着自己的利益。在云南土司的历史上,木氏土司接受汉文化最早。史称:“云南诸土司,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
宋宝祐元年,蒙古宪宗三年(1253),蒙古军经境征大理,第二年,封巨津州纳西族首领和牒之子阿乾为茶罕章管民官。宋景帝四年,蒙古中统四年(1263),将茶罕章管民官之职改封于丽江坝族首领阿良。
明洪武十五年(1382)阿良五代孙阿得归附明朝,明太祖朱元璋赐阿得姓木,并封其为世袭土知府,木氏土司世袭统治境内及周边滇、川、藏部分地区,明代,木氏土司承前启后,开采银矿,用武力向北与吐蕃争夺金矿、盐矿,兴修水利,发展农牧业及手工业、商贸业,与蒙化、元江并称为去南三大土府之一,富冠诸土司,并以知诗书、好守礼义而著称于当时,影响于后世。木氏土知府积极向朝廷捐饷银、战马,多次派土兵帮助朝廷征战,成为全省土司之首。
清代,初期沿明制仍封木氏为世袭土知府。但实力大不如前。至清雍正元年(1723),清王朝对丽江实行“改土归流”,委派流官任知府,降木氏世袭土知府为世袭土通判,解除了木氏土司的治权。木氏世袭土通判之职延袭至民国年间。
历史追溯
木氏一族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唐朝,按照传说,木氏的先祖是个能耐极大和聪慧的人。
丽江境内的土司制度始于宋末元初。
宋宝祐元年,蒙古宪宗三年(1253),蒙古军经境征大理国,第二年,封巨津州纳西族首领和牍之子阿乾为茶罕章管民官。
宋景帝四年,蒙古中统四年(1263),将茶罕章管民官之职改封于丽江坝纳西族首领阿良。
...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