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義
(訂)
dìng ㄉㄧㄥˋ
- 改正,修改:~正。考~。校(jiào )~。修~。
- 約定,立(契約):~立。~購。~約。
- 用線、鐵絲、書釘把書頁、紙張連在一起:裝~。
- 制定:~計劃。
- 評議:“兩刃相割,利鈍乃知;二論相~,是非乃見”。
英漢互譯
back-order bespeak bespoke bespoken
方言集匯
詳細解釋
訂 dìng〈動〉
- (形聲。從言,丁聲。本義:評議)
- 同本義 [appraise through discussion]
- 訂,平議也。——《說文》。按,字亦作評。
- 訂太平文王之道。——《詩·天作》箋
- 兩論相訂,是非乃見。——《論衡·案書》
- 又如:訂銓(評議衡量);《訂鬼篇》
- 改正,修正 [correct]
- 下足以訂史氏之失者。——李清照《金石錄后序》
- 亦足有所訂正。——《晉書·荀崧傳》
- 又如:訂頑(改正愚頑);修訂
- 達成協議訂立;使生效 [conclude]。如:訂交;訂婚
- 預先約定 [order] 如:訂購;訂閱
- 把零散的紙張、書頁加工成本 [binding] 如:裝訂;訂書
《康熙字典》
- 《酉集上》《言字部》 ·訂
- 《唐韻》他頂切,上聲。《說文》平議也。《詩·周頌》彼作矣,文王康之。《箋》以此訂太王、文王之道,卓爾與天地合其德。《疏》訂者,比之言。《晉書·荀崧傳》其書諸所發明,或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 又《廣韻》他丁切《集韻》湯丁切,音。又《廣韻》徒鼎切《集韻》《韻會》待鼎切,亭上聲。義同。 又《集韻》唐丁切,音亭。義同。 又《字彙補》均也。《周禮·夏官·恒矢註》前後訂,其行平也。《疏》恒矢軒輖訂,是安居之矢也。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丁定切,丁去聲。平議也。《唐書·李綱傳》古人以一言之重訂千金。 又《廣韻》逗遛也。 又《正字通》齊梁閒謂賦民爲訂。 又正定書籍亦曰訂,如較訂、訂正之類。
說文解字
English
draw up agreement; ar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