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文化和旅游部31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近日印发了《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下文简称《指南》),省(区、市)内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可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指南》要求,结合团队旅游涉及范围广、流动性大、链条长等特点,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慎终如始做好旅行社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组织、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把防控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原则上不对全行业实行一刀切。 《指南》明确,旅行社要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不组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旅游,不承接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团队,不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相关区域列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时,未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立即取消或更改旅游行程。 《指南》要求,旅行社应当预先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并确保导游等服务人员知晓。要加强与合作商、供应商的协调联动,抓住关键环节,注重衔接贯通,特别是畅通疫情上报通道,发现疑似疫情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报告。 旅行社要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档案、检测登记,要求游客报名时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码并在出行前再次核验。对没有通过健康码检核的游客要做好解释说明和劝阻工作。要落实体温检测制度,体温异常的游客不允许参加行程,劝导其就医检查并做好登记。 此外,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旅行社要做好旅游团队档案整理,妥善保管游客和员工的健康信息,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可查询可追踪。 近日,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已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的通知》,明确8月24日起,广东省各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可有序开展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 同时,要求各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不得承接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不得组织中高风险地区游客外出旅游。 编辑任君飞责编张秀丽 来源新华社文化和旅游部网站 广东卫生在线全媒体团队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