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因为你们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尽量和超市多说说好话,自己个人的困难,尽量少赔点。别打官司,打了你也输。 不赔,摔坏了孩子要赔。 你不动脑子张口就来,对你真的好有一比:坟头儿烧报纸你糊弄鬼呀?、坐飞机伸小手你胡撸天儿呀? 除了高级精品店,你见哪个超市货架上摆着几万块钱的一瓶酒? 好洒一般人是不会去买,超市有卖,可卖的人少也许他故意摆放那里,让不小心的人和孩子去动一下坏了就要你赔,看式没什么,出现了去想就有点象变相讹诈了,让你有理也难讲,不赔还不行,因为他们太奸了。 其实。这件事情并不复杂。因为,他并没有象偷,盗,抢之类的等等的案件。他完全是个人与超市之间的商品纠纷。这个问题。有两种说法。一是故意损坏,二是无故损坏,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如果是故意损坏。可能由公安机关根据治安条例来处罚赔偿。如果是无故损坏。可以坐下来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最低赔偿的范围之内解决问题, 为啥要赔钱!把孩子给超市,让超市找孩子赔,孩子还没赚钱呢,可以让孩子给超市打工,每个月工资扣除,这样才公道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