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是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基本职能。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和控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之间关系的一系列活动。环境管理的目的是在于保证经济得到长期稳定增长的同时,使人类有一个良好的生存和生产环境。一般说来,社会经济发展对生态平衡的破坏和造成的环境污染,主要是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
环境管理
正文定义
定义1
对损害环境质量的人类活动施加影响,协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实施既满足人类基本需要,又不超出环境容许极限的措施的总称。应用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环境地理学(二级学科)
定义2
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和宣传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行为。通过全面规划和有效监督,使经济发展与环境协调,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应用学科:电力(一级学科);环境保护(二级学科)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基本职能。它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处理国民经济各部门、各社会集团和个人有关环境问题的相互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
概述
70年代以前,环境问题往往被看作是单纯的污染问题,采取的对策通常是运用工程技术措施进行治理,并且运用法律、行政手段限制排污。通过实践人们逐步认识到环境问题不只是污染问题,采取工程技术措施代价太大,而且也不是治本之道,必须在发展的同时采取预见性政策,合理利用环境资源,预防污染。环境问题除了污染问题以外,还有沙漠化、水土流失、生态失调等自然资源破坏问题。环境管理的概念就是在这种认识的基础上提出来的。1974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在墨西哥联合召开了资源利用、环境和发展战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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