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简称吉,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市境东南部与泸溪县、西北部与花垣县、西南部与凤凰县、北部与保靖县和古丈县毗邻。
吉首位于北纬2808~2829、东经10930~11004之间。总面积1078。33平方千米,2018年吉首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8平方公里。吉首地处武陵山区腹地,背靠武陵山,吉首的气候为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2018年吉首市下辖1乡5镇6街道;2018年末吉首市户籍总人口31。16万人,比上年增长0。55,常住人口35。82万人,增长3。02。2018年吉首市生产总值16762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1。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政府同意吉首市脱贫摘帽。2019中国旅游百强县市。
历史沿革
建制沿革
早在距今6800多年前的高庙文化时期,吉首就有人类繁衍生息。
春秋战国时期,人类活动频繁。
秦代,属黔中郡。汉代,属武陵郡。三国,武陵郡先后分属季汉和孙吴。
晋代,武陵郡属荆州。南朝宋、南朝齐,隶郢州武陵郡。
南朝梁,析沅陵县,建夜郎郡。南朝陈袭梁制,隋朝废夜郎郡,置静人县。不久废县,市域先后属辰州和沅陵郡。
唐代,黔中观察使管15州,其中辰州辖泸溪、沅陵、麻阳、溆浦和辰溪县,市域属泸溪县地。
五代十国,同唐。宋时,市域属泸溪县,熙宁三年(1070年),置镇溪寨(今吉首城区),为军事防地。
元代,属辰州路泸溪县地。
明朝洪武初年,境内设巡检司。洪武三十年二月(1397年),泸溪上五都分为十六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所属辰州卫。
清朝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撤镇溪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治乾州,隶属辰沅永靖道。嘉庆二年(1797年),乾州厅升为直隶厅。
民国元年(1912年),废厅设乾县。因与陕西省乾县同名,民国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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