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军于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入关时曾颁发“剃发令”,规定清军所到之处,无论官民,限十日内尽行剃头,削发垂辫,不从者斩。其执行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起因
清朝由原来居于东北的女真人建立。在入关之前,满族统治者在关外已然推行“剃发”政策。对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作为臣服的标志。1645年清兵进军江南后,摄政王多尔衮提出重新颁发“剃发令”。
演变
我们看的清宫戏里满族男子都梳着阴阳头,就是头发的前半部分剃掉,后半部分编成发辫。然而实际上历史上真正清朝发式是金钱鼠尾,就是留的发辫要比小拇指还细,要能穿过铜钱中的方孔才算合格,(几乎就是光头)阴阳头是清末才慢慢出现的。
秦世祯《抚浙檄草》:“小顶辫发”每个炎黄子孙,都被迫把以前“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头发屈辱地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实在不堪入目,不过1647年清寇广州剃发易服令竟还无耻的说:“金钱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带,实亡国之陋规。”福州遗民所撰《思文大纪》愤怒写道:“时剃头令下,闾左无一免者。金钱鼠尾,几成遍地腥膻。”“华人髡为夷,苟活不如死!”(顾炎武《断发》诗
值得一提的是,满洲统治者在颁布剃发令所要求的剃发标准,并非现在人们常常看到的剃半个头,而是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那种清末才有的、现在不合事实地垄断了所有清装戏的阴阳头发式,放在当时也得死,因为满清规定:“剃发不如式者亦斩。”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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