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在履行其纳税义务时所支付的各种资源的价值,在西方又称为“纳税服从成本”、“税收奉行成本”。由于纳税成本中的时间成本和精神成本不易计量,所以纳税成本又称为隐性成本。纳税成本最权威的定义是桑福德在1989年给出的,即“在税制结构和税负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纳税人或第三人如企业为履行其纳税义务而发生的成本”。
纳税成本一般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
(1)在自行申报纳税制度下,纳税人首先要对其在本纳税期限内的应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报,并按期缴纳税款。在这一过程中,纳税人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时间和精力等。
(2)纳税人按税法要求,必须进行税务登记,保持完整的账簿。
(3)纳税人为了正确地执行比较复杂的税法,要聘请税务顾问;在发生税务纠纷时,还要聘请律师,准备详实的资料。
(4)纳税人为了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同时,尽量减少纳税义务,需要组织人力进行税务筹划节税。
体系构成
纳税成本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企业纳税成本单指企业上缴的各种实体税款,即企业的纳税实体成本。按照纳税实体成本与纳税筹划的依存关系,纳税实体成本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固定实体成本和变动实体成本。广义的企业纳税成本不仅包括绮税实体成本,还包括纳税遵从成本,即为上缴税款、履行纳税义务而发生的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既包括可计量的成本,也包括不可计量的成本,纳税遵从成本可以概括为纳税管理成本、纳税风险成本和纳税心理成本。
(一)纳税实体成本
纳税实体成本即正常税收负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依照税收实体法的规定,依法向国家缴纳的各种纳税款项,包括取得收入征收的流转税、取得的收益征收的所得税以及国家对纳税人征收的财产税等。按照纳税实体成本与企业纳税遵从成本的依存关系,纳税实体成本还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固定实体成本和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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