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应元,字丽亨,汉族,直隶通州人(今北京通州),明末抗清名将,民族英雄,江阴抗清三公之一。1645年,即明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任江阴典史期间,率十万义民,面对二十四万清军铁骑,两百余门重炮,困守孤城八十一天,使清军连折三王十八将,死七万五千人,史称江阴八十一日。城破之日,义民无一降者,幸存者仅老幼五十三口。阎应元被俘后坚决不向清廷贝勒下跪,被刺穿胫骨,“血涌沸而仆”,终英勇就义。
人物生平
初露锋芒
崇祯十四年(1641年),阎应元赴任江阴典史。上任之初,海寇顾三麻子率数百艘战船进犯黄田港,应元领兵据守,连发三箭,皆有人应弦而倒。海寇心惊胆战,不敢再犯。他任内平定盐盗,平服民乱,政纪突出,江阴百姓感激他的恩德,在社学中为他画像留念。南明朝廷本想调他转任广东韶州英德县主簿。因母亲病重,且道路堵塞,没能成行,全家便在江阴城外砂山脚下散居。
江阴抗清
弘光元年(1645年),江阴降清,明朝知县林之骥解印去职,清知县方亨继任,循例颁布剃发令。阴历六月二十八日乡耆何茂、邢觳、周顺、邢季、杨芳、薛永、杨起、季茂、辛荣等人议请留发。方亨破口大骂。众人大怒,也骂道:“你身为大明进士,头戴纱帽,身穿圆领,来做鞑靼知县,不知道羞耻吗?”方亨羞愧不已,暂停所议。
闰六月初一日清晨,方亨以上香为名,召集地方诸生百余人及乡绅、百姓会于文庙。众人问道:“现在江阴已尽归顺,应该没有什么事了吧?”方亨道:“只剩下剃发了。刚才所差四兵,便为押人剃发之故。”众人道:“发可以不剃吗?”方亨道:“这是大清律法,不可违背。”说罢就回衙了。诸生许用等人聚集不去,在明伦堂共同立誓道:“头可断,发决不可剃!”正在这时,常州府发来严令剃发的文书,其中有“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话。方亨叫书吏把府文写成布告张贴,书吏写到这句话时,义愤填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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