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年代的天津素有“夜上海”之称,在人们眼中,那时的天津已经是开放、时尚、繁华的大都市,笙歌夜夜,灯火通明。据老人们讲,当时天津的大饭店、西餐厅都设有豪华舞厅,舞女、女招待、舞客等经常出入于此。据了解,旧天津的舞场,始于1923年前后。
20世纪30年代的天津素有“夜上海”之称,在人们眼中,那时的天津已经是开放、时尚、繁华的大都市,笙歌夜夜,灯火通明。据老人们讲,当时天津的大饭店、西餐厅都设有豪华舞厅,舞女、女招待、舞客等经常出入于此。据了解,旧天津的舞场,始于1923年前后。那时建立的平安饭店、天津饭店、起士林饭店以及后来建立的大华饭店、国民饭店、西
湖饭店等均设立舞场。国人在津经营的首家舞场当属1927年旧历正月初十,广东商人在法租界27号创设的福禄林舞场
禁舞之声见报端
开放天津办舞厅
舞场的出现,引起不小的轰动,吸引很多人。但是一些人反对跳舞,关于禁舞的消息先后见诸报端。1927年5月28日,王小隐在《北洋画报》上发表《打倒跳舞之运动》一文,文中描述一人在某饭店里不懂规矩乱跳舞。饭店经理很难堪,所以打倒跳舞运动已经成为津门的主要问题。“一男一女手拉手跳舞是一件伤风败俗的事情,跳舞和曲线美是两回事。不过这仅仅是我个人意见,大家可以各抒己见”
针对此文,1927年6月1日《北洋画报》再次出现《饭店跳舞会应否取缔之商榷书》一文,指出出现一些伤风败俗的事情,确实是人类的难堪。但是,跳舞运动是中外古今一直延续下来,无论文明野蛮时期都存在,从来没有废除过,况且跳舞不外乎是一种娱乐方式
那个期间,《北洋画报》上这类文章此起彼伏,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1927年7月20日《北洋画报》刊登“禁舞运动的尾声”:“近日接到名流某某来信,称‘跳舞有伤风化如果该区内有跳舞场,应该立即禁止营业。’起士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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