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研究拟定全市体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领导分工
泰安市体育局局长:许兵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工作。
任广中
副局长、体育总会主席
分管市体校、竞赛科、训练科工作。
彭国胜
副局长
分管市体育中心、体育场、体彩中心及体育场馆建设工作
于桂香
副局长
分管群体科、体育分会、老年体协、体育服务中心工作
罗文新
副调研员
协助于桂香同志抓群体科、体育分会工作
冯遂杰
副调研员
分管纪检和机关建设工作
刘传梅
副调研员
内设机构
泰安市体育局训练科
1。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市运动项目的设置于布局意见,指导市优秀运动队的训练管理和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及训练基地建设。
2。指导中小学开展学校体育业余训练工作。
3。负责全市青少年比赛以及参加省青少年比赛的组队训练和青少年运动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4。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5。研究拟定全市体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科技学术交流和教练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6。负责等级运动员的审批、申报和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运动队、业余体校运动成绩的统计工作。
泰安市体育局群体科
1。研究拟定全市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管理。
3。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4。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和健身活动的开展。
5。培训群众体育骨干,举办各类群众体育竞赛和组队参加省以上群众体育竞赛活动。
6。负责市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各单项运动协会开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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