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标准是规定某一学科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内容目标、实施建议的教学指导性文件。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相比,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建议等几部分阐述的详细、明确,特别是提出了面向全体学生的学习基本要求。
简介
课程标准,美国通常用academicbenchmark表示,还有用国内学者如崔允漷先生用standards。
所谓课程标准,就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whatstudentsshouldknowandbeabletodo)的界定和表述,实际上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课程标准通常包括了几种具有内在关联的标准,主要有内容标准(划定学习领域)和表现标准(规定学生在某领域应达到的水平)。
历史变革
中国清朝末年兴办近代教育之初,在各级学堂章程中有《功课教法》章,列有课程门目表和课程分年表。这是课程标准的雏型。1912年1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了《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此后,课程标准一词沿用了约40年。
课程标准的结构,一般包括总纲和分科课程标准两部分。总纲规定学校教育的总目标、学科的设置、各年级各学科每周教学时数表和教学通则等。分科课程标准规定各科教学目标和教材纲要、教学要点和教学时间的分配、应有最低限度的教学设备以及教学方法和其他应注意的事项。课程标准的总纲部分,相当于中国现行的学校教学计划;它的分科课程标准,相当于曾经使用的分科教学大纲(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要求
随着新的基础改革的开展,国家教委和各地教委开始重新着手组织编写新的各科课程标准。其要求是:
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应体现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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