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事字(又称处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大多数指事字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减少笔画或符号。
简介
指事字是一种抽象的造字方法,也就是当没有、或不方便用
具体形象画出来时,就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例如上、下、凶等等。上、下两个字是用横线一为界,在横线上用一点或较短的短线指出上方的位置,写成二,也就是上字;而在横线下面画符号为,则是下字。
凶字是指地上有一个深坑,走路的人没看见而踏空掉进坑里,代表深坑,中间的符号就是象征在陷阱里放置的致命的危险物(交叉而置的箭)。
《说文解字》“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现意,上下是也。”
《说文解字》释字9353个,除了在对“上”、“下”二字诠释时,明确其为指事外,其他即便是后世公认的指事字,均以象形、会意例释之,再加上其《叙》中关于指事字之界说,言辞简约,语焉不详,故导致了古今对指事字结构类型认识上的分歧。如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云:“指事之别与象形者,形谓一物,事众物,专博斯分。故一举日、月,一举上、下,上、下所之物多,日、月只一物也。学者知此,可以得象形指事之分矣指事不可以会意淆,合两文为会意,独体为指事。”不难看出,段氏认为的指事字,就是那些独体的抽象符号字。
指事字的类型
指事字分为以下几种:
1、独体指事
凡是独体的文字,在形体上没有经过后来的增减或变更,用来表示抽象事类的叫作独体指事,也就是指事正例。这类独体的文,通常都是以线条符号来指明抽象事物的意象。独体指事字例:上、一、二、下、丨、丩、爻。
2、合体指事
当已有的文字形象或符号不足以表达抽象概念时,就在这成文的形象上,加些点画以引出概念的方法,亦即以一个文为主体,附加不成文的符号,二者相合而成的文字,叫做...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