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税收的理解是有错误的,认为税收对应的是利润,无利润则不交税。实际上税收对应的应该是受益,受益就要交税。 用受益原则来理解资产税的征收逻辑是非常清晰的,当某个人购置了一套房、一辆车,或是某公司购置了一套生产设备,那么这些资产势必会享受到当地地方财政支出所带来的服务。而资产税,就是对这些服务的一种支付,所以对于房产税来讲,永久产权还是70年产权并无区别。 买车,要支付汽车购置税,买房,要支付房产税,其实都是一样的道理。 征收房产税,有利于减少贫富差距,有利于充盈国库,稳定房价。不利之处,是房产税将转嫁到房租,不利于租房群体,但能享受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群体除外。 首先,我国的资产配置主要形态是房产,因此富裕人群掌握大量的存量房产资源,征收房产税,主要效果就是对富人征税,缩小贫富差距。 其次,我国过去的征税来源,主要是交易税,而非存量税。随着房地产规模增速放缓,税源趋于萎缩,而房屋存量池子则越来越庞大,房产由交易税过度到存量税是必然趋势。而且近期宣布土地出让金也由税务部门管理,未来房产税将成为地方主要税种。 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不是商品产能增加了多少,而是货币交易量的增加值。金融是最快速的增值业务,决定了资产交易是金融资本主义时代的主题,也就是说资产价格实际上代表了经济增长成果和居民财富水平。 而房地产早就金融化了,在全体国民人均1。5套房,以及家庭资产七成以上是房产的今天。收房地产税不仅是缓解财政收入,也是缓解分配不均的手段。 从税收角度看,我国税收主体是间接税占比接近六成,也就是交易税,是国家从实体经济交易中分得的收益。 而直接税占比接近四成不说,其中个税实际上沦为了工薪税,并不是资产税。不仅国家不能从金融实际增长中获益,也起不到分配作用。 最后,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房产税是建立在土地私有制,个人之间可以自由交易土地的基础上的,要学就学全套,不给权利只要义务,就是耍流氓!就是东施效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