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龚卫锋 4月26日,演员刘诗诗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微博,通报关于刘诗诗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胜诉。 据悉,2013年6月到2020年10月期间,孙某发布并持续展示大量针对刘诗诗的具有侮辱、诽谤性质的博文,被判构成对刘诗诗名誉权的侵犯,须在其微博帐号首页置顶位置向刘诗诗发布致歉声明(声明保留三十日),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支出损失共计70000元整。 律师事务所提醒网友: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否则,将可能因构成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而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友看到消息后纷纷表示支持:支持刘诗诗维权!尤其是刘诗诗的粉丝,对于刘诗诗维权成功,十分开心:干得好,从我14年入粉圈就知道这个人一直在辱骂攻击刘诗诗,且肮脏下流,这么多年,刘诗诗终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更多新闻资讯,请关注羊城派pai。ycwb。com) 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 图片刘诗诗微博 责编龚卫锋 审签魏礼园 实习生方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