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计思敏
有关房屋公摊面积的话题再次引发热议。近日,针对政协委员王凤华提出的《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答复称: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须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这也一度被认为迈出了取消公摊面积破题的一步。
不过,随后,内蒙古住建厅回应取消公摊面积称,仅仅是建议。9月1日,据中新网报道,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房地产市场处有关负责人回应说,住建厅网站上登的是一个上报住建部的建议,部分媒体有过度解读之嫌。
这也是近半个月来,公摊面积第二次引发广泛热议。
取消公摊面积为何呼声不断?
同策研究院报告显示,近年来,公摊面积肉眼可见地扩大,实际得房率不可遏止地下滑。比如高层住宅合理的公摊面积占比应该在1624之间,就能保证居住的舒适度和品质,但现在开发商高层住宅30的公摊很常见,甚至有些开发商110平方米的房子拿到手只剩61平方米。
今年8月16日,《法制日报》发布的一篇文章就显示,山东省青岛市一位市民购买了110平方米的房子,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公摊面积,收房时却变成了46。。。。。。
此次,内蒙古住建厅在答复中也指出,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地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因此,在公摊、公摊系数、公摊率、套内建筑面积等专业术语堆砌下,收房变成开盲盒,近年来,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声不断。
对公摊面积的争论点在哪里?
今年两会期间,据《人民日报》报道,全国政协委员洪洋曾提到,在商品房销售中附加公摊面积是全国普遍现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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