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公安局是洛南县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位于县城环城西路26号。内设机构有:1、机关各股室(16个):指挥中心、办公室、政工股、户政股、信访股、治安股、经侦大队、法制股、政内保大队、行政股、消防大队、刑警大队、警务督察队、看守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
2、辖区派出所(16个):城关所、城效所、永丰所、卫东所、保安所、洛源所、麻坪所、石门所、石坡所、巡检所、寺耳所、陈耳所、景村所、古城所、三要所、灵口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全县公安工作,检查和监督所属公安机关贯彻执行情况。
2、具体分析、研究全县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法的信息,提出对策,组织实施。
3、具体指导和实施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及刑事案件、经济案件的侦察,组织指挥采取行动,协调查处跨地区重大案件,指导和实施对社会治安重大骚乱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处置。
4、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
5、组织实施来我县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6、负责全县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等管理工作。
7、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建设。
8、指导边境保卫工作和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的公安外事活动。
9、负责全县预审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10、指导、检查、监督全局各基层单位管理工作和执法活动。
11、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12、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科技项目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工作,提供技术信息、装备设施服务,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机关装备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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