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直播房产教育博客汽车
投稿投诉
汽车报价
买车新车
博客专栏
专题精品
教育留学
高考读书
房产家居
彩票视频
直播黑猫
投资微博
城市上海
政务旅游

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援助对象

8月28日 鬼神氏投稿
  新版发布的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援助对象是哪类人呢?下面就由小编详细给大家讲讲关于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援助对象,希望大家喜欢。
  《办法》除实现对本市常住人口全覆盖外,首次将办理了居住证的外来人口纳入到临时救助对象范畴,五类严重困难人群可申请临时救助。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可以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一)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者无责任赔付方,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二)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三)因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者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因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专、本科)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五)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
  下面是办法的详细内容:
  《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本市社会救助体系,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国发〔20xx〕47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鄂政发〔20xx〕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家庭或居民的临时救助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未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员救助,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第四条临时救助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应救尽救,保障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得到及时救助;
  (二)坚持适度救助,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三)坚持公开公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四)坚持各类救助资源统筹,政府救助、社会帮扶与家庭自救有机结合。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临时救助工作,建立临时救助工作协调机制,保障工作开展所需经费。
  各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工区管委会,下同)是本辖区临时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临时救助政策,承担本辖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制定、资金投入、工作保障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和组织实施临时救助工作,加强相关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负责临时救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监管工作。
  卫生计生、教育、房管、人社、公安、城管、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临时救助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与临时救助工作相关的审计工作,监察机关负责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
  第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临时救助申请的受理、原因核实、收入调查、民主评议和资金发放等日常工作。
  居(村)民委员会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临时救助受理、调查、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应利用自身优势,在对象发现、专业服务、发动社会募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申请受理
  第八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一)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而产生数额过大的救治费用,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二)因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无着落或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三)因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本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
  (四)因无钱就医或其他原因暂时无钱解决基本生活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困难家庭。
  (五)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六)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在本市无亲属投靠,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由社会救助站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第九条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的,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各区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与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整合联通救助信息,做好与救灾等相关救助政策的衔接,不重复救助。
  第十条凡认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以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临时救助申请。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时,应由户主或者家庭中年满18周岁的家庭成员提出。受申请人委托,居(村)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个人可以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
  本市户籍居民,或者虽非本市户籍居民但持有本市居住证的,由居住满一年的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居住未满一年的,本市户籍居民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持有本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居民由居住证办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第十一条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填写《社会救助申请审批表》,提交相关材料:
  (一)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二)社会救助证(低保证)、五保供养证、孤儿养育证、三无人员供养证,其他对象提供家庭收入证明;
  (三)相关部门依法出具的发生突发事件的认定材料;
  (四)人户分离在居住地申请的,提供由户籍地或居住证办理地的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临时救助的证明;
  (五)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六)市、区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申请材料不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一次性告知,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按程序受理;因情况紧急无法在申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先行受理。无正当理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拒绝受理。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的家庭,原则上不予救助:
  (一)拥有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券、保险等的总值人均超过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4倍的;
  (二)拥有家用轿车等机动车辆以及游艇等高档消费品的;
  (三)拥有非普通商品住房或者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
  (四)因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或参与其他非法活动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
  (五)拒绝管理机关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的,隐瞒财产、收入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应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提出救助申请。
  公安、城管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身处困难处境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危重病人等,应主动采取必要措施,帮助其脱离困难处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区级民政部门、救助站在发现或接到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报告救助线索后,应主动核查情况,对于其中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救助并受理。
  第三章审核审批
  第十五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居(村)民委员会协助下,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民主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逐一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在申请人所居住的居(村)民委员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人以同一事由在一个年度内重复申请临时救助的,不予受理。
  第十六条区民政部门根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的审核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若遇到投诉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应及时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临时救助金额低于本市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5倍的,区民政部门可以委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批,报区民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对于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措施以防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区民政部门应先行予以救助。紧急情况解除之后,应按规定补齐审核审批手续。
  第四章救助方式及标准
  第十九条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除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形式外,还可以采取发放实物、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予以救助。
  第二十条发放临时救助金应按照分类施救的原则,根据致困原因、困难程度确定标准,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将临时救助金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个人账户,确保救助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位。
  第二十一条临时救助金按照下列标准发放:
  (一)因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经商业保险赔付、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后,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超过3000元,超出部分按20给予临时救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一般困难家庭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负费用超出其家庭上年度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含2倍),对其超出可支配收入2倍以上部分按20比例给予临时救助,最高不得超过本市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倍。
  (二)因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伤害,责任赔付不能及时到位或无责任赔付方,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根据受伤人数,按本市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予以救助,最高不得超过本市城乡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6倍。
  (三)因遭遇火灾重大人身伤害或住宅、家庭生活必需用品损毁严重,在扣除各种赔偿金、保险赔付金等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困难程度及家庭人口结构,可以给予每人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临时性生活补贴;特别困难的,每户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
  (四)因子女接受全日制高等(专、本科)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困难家庭,在其子女第一年入学时,按专科生每人20xx元、本科生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助学救助。
  (五)无钱就医或暂时无法解决基本生活的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以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根据其困难程度,给予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下的应急性临时救助,应急救助可用现金支付,最高不超过1500元。
  第二十二条根据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对象基本生活需要,可采取发放食品、饮用水、衣物,提供临时住所等方式予以救助。对于采取实物发放形式的,除紧急情况外,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对于给予临时救助金、实物救助后,仍不能解决临时救助对象困难的,可分情况提供转介服务。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应协助其申请;对需要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通过慈善项目、发动社会募捐、提供专业服务、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应及时转介。
  第五章资金保障
  第二十四条临时救助资金来源:
  (一)本级财政预算资金;
  (二)社会捐助资金;
  (三)当年福利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的提取部分;
  (四)上级补助资金;
  (五)上年度结余资金。
  第二十五条各区人民政府应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中央、省级和市区社会救助资金,为临时救助提供资金保障。
  市级临时救助资金重点向救助任务重、财政困难的区倾斜。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有结余的区,可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临时救助支出。
  第二十六条各区应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可以预拨一部分备用金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方便开展紧急救助。
  第二十七条临时救助资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可以实行基金化管理,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八条市、区民政部门应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档案、资金账目管理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市、区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公开临时救助政策、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在社区公开审核审批结果,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第三十条工作人员在履行临时救助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存在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相关部门在履行临时救助工作职责中发现违反行政纪律的问题线索又无权处理的,按管理权限和《武汉市行政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试行)》,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第三十一条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区民政部门应停止临时救助,依法追回其非法获取的救助资金和物资;对无理取闹、采用威胁手段强行索要临时救助资金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批评直至相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所称低收入困难家庭指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或等于我市低保标准但低于我市低保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原《武汉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武民政〔20xx〕20号)同时废止。
投诉 评论 转载

2021公务员面试范文公务员面试怎么做好自我介绍,今天品学网小编为你整理了20xx公务员面试范文,欢迎阅读。20xx公务员面试范文【篇1】各位考官好,今天能够站在这里参加面试,有机会向各……激励学习口号标语大全不管理想多么美好,总得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下面是品学网的小编为你们整理的内容,希望你们能够喜欢学习标语口号大全1、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mdash……用电保证书汇总5篇在不断进步的时代,保证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保证书具有誓言性的特征。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保证书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用电保证书篇1……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援助对象新版发布的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的援助对象是哪类人呢?下面就由小编详细给大家讲讲关于武汉市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援助对象,希望大家喜欢。《办法》除实现对本市常住人口全……关于比赛的主持词篇一:企业文化演讲比赛主持词宣贯企业文化,传承企业文化演讲比赛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灵魂,是企业生存的……社区政务公开信息建立社区党务公开责任制度,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那么社区政务公开信息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政务公开信息,希望对大家有帮助。社区政务公开信……乡镇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汇报今年以来,我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主导、规划引导和群众主体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证券公司的实习感受转眼大学生活的第一年已经过去,学校为了巩固和丰富我们的专业知识,让我们暑假去实习,而我幸运的被安排到证券公司去实习,那是我真的很高兴能去证券公司实习,让我提前感受到证券公司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党性和人民性高度统一原则。这是由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是推动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下面是品学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推荐公证委托书4篇当我们需要委托他们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为其出具委托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那么一般委托书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试用期个人工作表现和总结工作是登门入室的旅程,是人生的价值。今天品学网小编给大家为您整理了试用期个人工作表现和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试用期个人工作表现和总结范文一:回顾这一个月,感慨良多,作……办公室主任辞职申请书范文作为办公室的主任,就要辞职了你知道辞职申请书要怎么写吗?下面是品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办公室主任辞职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办公室主任辞职申请书范文篇1尊敬的院领导:你……
怎样定义好孩子和熊孩子?职场中,你遇到最无能的管理者是什么样的?做过哪些奇葩规定?你们那实体店的生意怎么样?晚上散步发现好多店铺都出租,除了理当你工作中遇到奇葩领导会怎么办?倒数第一的卷子这些孩子真有才真有租男(女)朋友回家过年的吗?都会发生些什么有趣或尴尬的事能笑死人的搞笑短句子,有趣笑话,让你开心又解压!影视剧里的哪些对话堪称神回复?南方人到北方,你听过发生的哪些搞笑的事?你在驾校里遇到过什么啼笑皆非的事情?读完志南和尚的绝句,你领悟了什么?有哪些不是段子手,却活成了段子手的名人?
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好还是不好?你怎么看?乡下风景小学四年级作文美白产品哪款好危机升级!美元强势暴涨,欧元跌跌跌,欧洲继续被美国收割财富?红面蛋龟怎么养才发色吃什么饲料发色好产品购销合同科学奖要经得住时间考验的阅读练习及答案鉴别茅台真假,靠1个小东西就搞定?行家很简单,每瓶都有离你还很远初中作文初中诗歌散文依依故乡情橡皮树夏季的养殖方法和注意事项喝红酒时,这3大礼仪可别不当回事,半数人都是不懂装懂

友情链接:中准网聚热点快百科快传网快生活快软网快好知文好找江西南阳嘉兴昆明铜陵滨州广东西昌常德梅州兰州阳江运城金华广西萍乡大理重庆诸暨泉州安庆南充武汉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