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所面临的很大一个问题,就是借贷难的问题。
出于保证资金的考虑,正规的银行机构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是异常严格的,这就导致很多迫切需要贷款、但又得不到银行贷款的中小企业,转而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寻求出路。
近些年来,我国对于中小企业的鼓励扶持力度是非常大的。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融资难问题,我国虽然禁止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但却允许中小企业通过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借贷机构来进行融资。
不少中小企业在面对危机时,其实只要有一定资金注入,就能够帮助他们度过危机,转危为安,然而这笔资金的获得却极为困难。民间借贷的出现,对他们来说毫无疑问是一线生机。
不过这在一方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担保问题。
2008年,张某所经营的公司发展不善,为了挽救危机,他通过好友苏某向某小型借贷公司借款50万元。但张某的公司大势已去,尽管有着新鲜资金的注入,公司依旧倒闭了。
最终,张某不仅因为公司倒闭失去了几乎所有的钱财,而且还背上了50万元的贷款。
2009年5月,借贷公司找到张某,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借走的50万元本金及利息。但此时张某已经还不出来钱了,他表面上同意还款,背地里却偷偷逃跑,导致借贷公司找不到借款人,只好将他告上了法庭。
作为担保人的苏某虽说不是借贷人,但因为他的行为,同样也被送上了法庭。
在这起案件当中,我们能够看到不少的问题。
(一)首先,就是借贷公司在进行借款之前,没有对张某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张某因经营不善导致企业即将倒闭,显然没有充足的偿还贷款能力,这也是为何正规银行不愿意借款给他的真正原因。但小型借贷公司并没有央行征信数据库的支持,对于张某的情况并没有真正了解。
在通过熟悉的苏某介绍和张某的虚张声势之下,借贷公司对于张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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