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机车是重型机车的简称。“机车”是台湾用词,指摩托车,即由引擎驱动的二轮或三轮机动车。重机车这个词有两个定义。第一个定义是“重机车”作为台湾舶来词在台湾相关法规中的分类。第二个意思是人们通常理解的重型摩托车。
通常意义下的重机车指以哈雷戴维森品牌为典型所生产的重量大、肌肉感强、力量大的巡航、太子摩托车。如哈雷戴维森所生产的VRod车型,车重达到660磅之高。
法规分类
台湾法规把摩托车按照下表分类:
大型重型机车普通重型机车普通轻型机车小型轻型机车汽缸排气量超过250cm3逾50cm3、250cm3以下50cm3以下无电动机车最大输出马力超过40HP5HP以上、40HP以下1。34HP(1kW)以上、5HP以下1。34HP(1kW)以下最大速度超过45kmhr45kmhr以下
由此可见,凡是50cc以上、或马力超过40匹,且最大时速超过45公里的,都可以称为重机车。因此,排量超过50的,在250下的踏板也可称为重机车。排量超过250的踏板,如VespaGTS,就是大型重机车了。
按照这个分类,一些大陆常见到的车型,如战隼,新感觉,地平线,都是重机车。
重型机车
而人们所指的赛车,如雅马哈生产的YZFR1或本田生产的CBR1000rr则不被列为重型机车,因为通常这类赛车以重量轻为生产目标,因此不能被称为重型机车。以铃木2007年所生产的GSXR600举例,该赛车车重仅为440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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