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洪,男,汉族,1963年10月出生,天津人,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
现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天津师范大学政法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5。071988。06天津市西郊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8。061994。08天津市西青(郊)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助理审判员(其间:1990年9月1993年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研究生班民法专业学习);
1994。081995。05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副科级审判员;
1995。051997。07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副科级审判员(其间:1997。01任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7。071998。02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8。021999。09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正科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9。091999。12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1999。122001。0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副处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0。042001。03任西青区人民法院院长助理);
2001。032002。08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民一庭庭长、党组成员;
2002。082005。08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5。082008。10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党组成员;
2008。102008。12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党委副书记;
2008。122015。01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012016。12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院长。
2016。12至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副...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