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香肠,2011年2月25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成功打掉一个制造销售伪劣香肠的黑加工点。过期香肠被回收重新加工,劣质香肠中使用的亚硝酸钠、复合乳化胶。亚硝酸钠其实是工业用盐,一些商贩为了让肉制品更加鲜艳、有亮红色的光泽,经常在肉制品中添加这种物质。“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肉制品中的亚硝酸钠含量不得超过30毫克公斤。过量地食用亚硝酸盐,会让血液中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运输氧的能力而引起组织缺氧性损害,甚至会致癌。
事件概述
2011年2月25日,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成功打掉一个制造销售伪劣香肠的黑加工点。“这个黑窝点,制造香肠时,除了原料外,为了让香肠颜色和口感更好,将大量亚硝酸钠和复合乳化胶加入香肠中,人吃了对身体危害非常大。”
事件调查经过
劣质香肠中使用的亚硝酸钠、复合乳化胶对人体有何危害?沈阳市场是否还在销售这些劣质香肠?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的办案民警讲,黑窝点制造香肠时对于亚硝酸钠和复合乳化胶的用量是凭心情加,用量严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我们一般到市场上收回卖不出去的香肠后,拿回工厂打碎,和新鲜的馅料掺在一起,做成新鲜的香肠然后再卖到市场。”犯罪嫌疑人葛某说。
300余吨香肠获利200余万元
于洪分局办案民警介绍:“在对黑窝点查封时,我们当场查获了劣质香肠1000余斤,复合乳化胶360余斤,生猪肉700余斤,生鸡肉1000余斤,腌制肉馅400余斤。据葛某交代,他们每天向沈阳市场销售的劣质香肠达700斤以上。”
如果该黑窝点每天向市场上批发香肠700斤,连续干了3年。那么,该黑窝点一共向沈阳市场批发了70余万斤的劣质香肠,相当于350吨!
葛某交代,他们从外地收购大量的生猪肉、生鸡肉等原料,一般用47斤的瘦肉和10斤的肥肉就能制造出100多斤的香肠。转手将香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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