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南县公安局是全南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全南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职能部门,是全县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公安工作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治安状况,对全县公安工作进行决策和部署并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县公安机关的贯彻执行。
(二)为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和重要信息并提供决策依据。
(三)协助市公安局和市国家安全局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组织实施并侦破刑事案件,处置重大事件、重大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
(四)组织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警卫保卫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查处治安案件。
(五)组织实施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六)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七)指导和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业、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治保组织。
(八)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九)组织实施并指导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组织实施全县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公安民警的管理教育、训练和督察。
(十一)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二)领导消防大队和武警中队系统的工作,实施全县警卫工作。
(十三)领导武警中队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工作。
单位领导
吴惠平副县长、局长
谌军副局长
钟柱头纪检书记
雷金辉副局长
谭忠副局长、交警大队长
曾辉副局长
陈浩副局长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