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佩亚,男,汉族,1955年5月出生,吉林农安人,大学本科学历,副研究员。197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水利厅巡视员。2017年9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刘佩亚决定逮捕。2018年4月10日,刘佩亚滥用职权、受贿案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2018年12月20日,刘佩亚受贿、滥用职权一审获刑十二年半。
人物履历
历任湖南省水利水电科研所所长,省水利水电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省水利水电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等职务,
2000年04月至2014年09月,任湖南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4年09月至2015年08月,任湖南省水利厅巡视员。
2015年08月,退休。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7年6月26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湖南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刘佩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依法逮捕
2017年9月28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湖南省水利厅原巡视员刘佩亚(正厅级)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公开审理
2018年4月10日,湖南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巡视员刘佩亚滥用职权、受贿案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被告人刘佩亚及其辩护人参加诉讼。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刘佩亚在2001年至2015年间,利用其先后担任湖南省水利厅副厅长、巡视员的职务便利,为某些公司和个人在水利项目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公司施工资质升级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某些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76万余元及美元1万元。另外,刘佩亚在履职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计人民币8726万余元。
整个庭审持续一天。控辩双方围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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