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性综合征,是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最严重副反应,临床上较少见,由发热、肌强直、自主神经系乱、意识改变和血磷酸肌酸水平升高等组成,如未做及时正确处理,可导致死亡。恶性综合征在神经阻滞剂被运用于治疗脑损伤等脑器质损害者的激越、幻觉、妄想时容易发生。而脑损伤后阵发性自主神经紊乱伴肌张力障碍在临床表现上有相似之处,有必要做出鉴别。
恶性综合征是法国医生Delay于1968年首先提出,认为恶性综合征是抗精神病药物引起的最严重副反应,临床上较少见。引起NMS的主要药物以抗精神病药最为常见,其他还有锂盐、卡马西平、抗抑郁剂等。抗精神病药物中几乎所有的药物均可引起NMS,尤其是高效价低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其中以氟哌啶醇居多。但新型抗精神病药物也有相关报道。通常认为:口服、肌注、静脉给药均可引起NMS。但肌注及静脉注射时更易于发生。NMS往往出现在更换抗精神病药物的种类或加量过程中以及合并用药时(如锂盐合并氟哌啶醇)。兴奋、拒食、营养状况欠佳、既往有脑器质性疾病的病人在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时更易发生,男女无差异,各年龄均可发生。
恶性综合征的病理机制迄今尚不十分明确。主要观点有::骼肌障碍假说、多巴胺功能不足假说、多巴胺P5羟色胺(DAP5IIT)平衡失调假说、GABA假说、横纹肌溶解。
恶性综合征诊断尚无统一标准。许多人提出了恶性综合征的临床操作性诊断标准。例如:Levenson(1985)提出了NMS的3个主要症状(高烧、肌肉强直、CPK增高)或者高烧、肌肉强直外加下述6个症状中的任何4项:心率增加、血压异常、呼吸急促、意识改变、大汗、WBC增高。但这个标准受到了后人的批评。原因是按照这个标准,没有肌张力增高照样可以诊断恶性综合征,这就很难与中暑性高热、以及5羟色胺综合症相区别。目前,在临床工作中,常采用下述诊...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