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265年316年)行政区划,保留了三国的州制,州以下分郡、王国。有大国、次国、小国三种类型。但诸王仅得租税,王国如同郡县。诸王的军权,主要来自镇守之地。郡、王国以下为县。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至於公国、侯国,其地位同县。
简介
西晋行政区划,继续承袭了东汉末年奠定的州、郡、县三级制。於三国曹魏时期有司、豫、兖、青、徐、冀、幽、并、雍、凉、荆、扬十二州,灭蜀汉後分益州置梁州。265年西晋代曹魏後,分雍、凉、梁三州之地设秦州,後分益州地设宁州,後分幽州地设平州。280年灭孙吴後得荆、扬、交、广四州,并将荆、扬两州与原曹魏荆、扬两州合并,共十九州。秦州、宁州曾经废止,後来复置。晋武帝结束了三国时期近百年的战乱,于是对天下州郡重新进行合并划分,但是基本保留了三国的州制,对于原蜀汉和辽东等较难管控的地区实行进一步的划分,建立了十九个州。291年分荆、扬州地设江州,307年分荆、江州地设湘州,至此共二十一州。,晋武帝防止野心世族篡位,制定分封制,依人口多寡封国诸王,有大国、次国、小国三种类型。但诸王仅得租税,王国如同郡县。诸王的军权,主要来自镇守之地。郡、王国以下为县。县大者置令,小者置长。至於公国、侯国,其地位同县。但是西晋的统一十分短暂,仅三十多年后就面临灭亡的局面,在此期间又分出了两个州,最终灭亡时共有二十一州。
沿革
州仍东汉末及曹魏旧制,置刺史或牧,但州牧仅为少数,由资望高的重臣担任,设置视人而定,如卫瓘为青州刺史,后加青州牧;东海王司马越为豫州牧。牧秩二千石,刺史为六百石。东汉末以后,刺史还掌握兵权,有都督出镇地方兼刺史之制,西晋不少州也由都督兼任刺史,负责本州军事民政或邻近数州军事,称号以都督诸军为上,监诸军次之,督诸军为下;使持节为上,持节次之,假节为下,权任各有差别。但有的都督并不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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