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铁精神,是中国税务行政部门在进行税收征管时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即要求税务人员“铁面无私、铁石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
简介
四铁精神,即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措施、铁的纪律,是1998年,李岚清副总理视察国家税务总局时,针对当时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和欠税问题提出的。
各级税务部门也要求工作以四铁精神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来完成税收任务。四铁精神被中国税务系统视为工作法宝,但这是一些非常可怕的字眼,在税务系统的工作总结与会议文件中会经常提到,它透露出了浓厚的“专政”意识对纳税人深怀敌意、充满了深深的不信任感,其背后的逻辑,就是对一切纳税人做“有罪推定”、“刁民推定”。
四铁精神反映的另外一个问题是税收征管制度的缺陷。中国的税收征管一般都是由上一级行政部门预定税收计划,层层分配税收任务,税务工作人员都是“包税人”,且其征管绩效与工资、资金与晋级挂钩,如果完成不成预定的税收任务,税务工作人员的工资与晋级都会受影响,股室连坐,官身荣辱自在其中,这就是四铁精神产生的背景。
提出
李岚清第一次提出“四铁”精神是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报告的批示中,时间是1999年12月21日。
1998年,李岚清副总理视察国家税务总局时,针对当时严重的偷漏税问题和欠税问题,他提出了著名的“四铁精神”,即“铁石心肠、铁面无私、铁的纪律、铁的手腕”。“四铁精神”的提出,对澄清当时全国在欠税问题上的暧昧态度、打击偷逃税起到了重要作用。
理解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有的地方、有的同志曲解了“四铁精神”的涵义,无视“四铁精神”提出的背景和气候,断章取义,陷入教条主义的深渊。有的同志不分场合,在讲话、发言中胡乱套用“四铁精神”;有的同志明明在执法程序上存在侵权、越权行为却还振振有词,说什么按照“四铁精神”就得这么办;更有甚者,在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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