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头法庭是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法院的青年法官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在沙发上摆上国徽,身着制服的审判员、书记员,与被告围坐在一张小餐桌旁,而原告躺在隔壁的一张床上,为何把法庭搬到了床头?主审法官是这样说的:“他常年瘫痪在家,不想让他辛苦地来法院参加庭审。不过,对于“床头法庭”来说,在社会上的反响并非全都是赞同的声音。赞同的理由没有必要多说。反对的声音多是这样的:把法庭搬到床头上,丧失了司法的尊严。
概述
在沙发上摆上国徽,身着制服的审判员、书记员,与被告围坐在一张小餐桌旁,而原告躺在隔壁的一张床上这是贵阳市云岩区法院的青年法官正在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这桩新鲜事发生在2016年5月13日早上,且就发生在原告老邓的家里。法官怎么就把法庭“搬进”居民家里了呢?原来老邓瘫痪在床,到法庭有点不方便。
类似于“床头法庭”的人性化司法还是很多的,已经存在了很多年。比如“田头法庭”、“船头法庭”、“工厂法庭”、“工地法庭”等等。起初的时候,媒体也都因为这种形式比较新鲜,而作为新闻进行报道。此后的几年,这种特殊的法庭就慢慢减少了。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司法业内有不同声音,认为这种形式不严肃。
布置
贵州的这次“床头法庭”。虽然说,原告的家庭情况并不好,地方也不宽敞,可是由于主审法官进行了精心的布置,在有限的场地上设置了“审判员”、“书记员”、“代理人”等座牌,还摆上了庄严的国徽,司法的庄严并没有因为场地有限、设备简陋而减少丝毫。
意义
“床头法庭”意义则在于,可以有效地传递司法精神。虽然对于很多案件来说也实现了公开审理,可是由于路程的问题,由于时间的问题,老百姓即使想去旁听,也是有所顾虑的。将法庭搬到床头、船头、田头,就能便于百姓旁听,这样一来也是一次上好的普法机会。案件当事人就是自己的邻居、亲戚、朋友,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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