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发吊灯是浙江省平阳县一项颇有特色且极具艺术含量、极具观赏性的地方传统造型艺术。头发吊灯艺术价值主要体现在穿头发丝上。选用百余根头发丝贯穿整盏灯,牵引人物、动物造型的头、手、脚等部位,在灯座下木炭火(或用电风扇)产生的气流带动下有条不紊地活动。
历史沿革
花灯,又叫灯彩,是中国流传甚广且历史悠久的传统造型艺术。据史料记载,平阳县在宋朝时已有正月十五闹花灯的乡风民俗。是日黄昏,随着令人昂奋的社鼓声,人们用竹竿把篾扎纸糊装饰华丽的花灯高高地悬挂在殿宇庙堂的大厅之上,故民谚有“正月十五灯上殿”之说。人们在观看社戏的同时赏玩花灯,整个场面热闹欢乐。直到正月十八夜,才把花灯卸下烧掉,称为“正月十八灯落殿”。
在平阳民间世代相沿成习,有诸多品种,头发吊灯是其中一种。以马车村马家所制作的最为有名。马车村位于平阳县城西边26公里处的腾蛟镇横路子山的山坳里,这里竹林茂密,风景秀丽,村后山上有“老鹰石”景点远近闻名。
马志沛(18771952),世居马车村,家境贫寒,虽基本不识字,但心灵手巧,聪慧过人。小时候,他同农家孩子一样逢年过节常到庙里玩耍,欣赏挂在庙里面的各式彩灯。当时庙里的彩灯都是静止不动的,他想如果彩灯能动不是更好看吗?在此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马志沛一直在探索这个问题,终于发明了头发吊灯,即选择合适的头发丝作为线材,经合理安装,并辅以补助条件就能使发灯动起来。同时他还增加了花灯的层数和图文内容,使头发吊灯制作工艺更臻完善,更具观赏性和艺术价值。
马车村马家头发吊灯自马志沛始已传五代。传承谱系如下:马志沛马洪治马必重马显沫、马显到、马显焙马家桃。
人文内涵
《平阳县志》记载:灯会一般为6天,正月十三谓试灯,十四至十六谓正灯,十七谓残灯,十八为落灯。庙宇悬灯击鼓开宴,名“闹灯酒”;街道搭竹棚,挂彩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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