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能(1948年12月),广东江门人,祖籍广东江门鹤山。曾历任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成员,香港赛马会董事,土地发展公司主席,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副主席、岭南学院校董、圣保罗男女中学校董会副主席等,并于2008年获香港大紫荆勋章。李国能是香港特区第一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现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他在落实《基本法》确立的司法制度和维护香港法治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
简介
李国能,1948年12月生于香港,祖籍广东鹤山。曾在香港圣保罗男女中学学习,后到英国打比郡普顿学校。毕业后考入英国剑桥大学,获文学硕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1970年获英国大律师执业资格。1973年成为香港执业大律师。2001年获香港大学名誉博士学位。2006年获颁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2010年出任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荣誉讲座教授。
家庭背景
李国能出身银行世家,家族中多人是政商界名人,前教育统筹局局长李国章及前行政会议成员李国宝是他的堂兄。
荣誉
香港御用大律师
香港资深大律师
CBE勋衔
香港中文大学荣誉法学博士(2006年)
大紫荆勋章(2008年)
《读者文摘》香港“最受信任的人物”第四位(2010年)
评价
黄仁龙、高浩文和王桂埙三人致辞时,再次肯定李国能对香港的贡献。作为李国能“爱徒”的黄仁龙说,李国能在成功落实“一国两制”原则及设立终审法院这些历史任务上居功至伟。
王桂埙赞扬李国能对现今的稳健法制贡献良多,他在任内提供很多真知灼见,对工作很有热诚和投入,他领导下的司法机构毫不畏惧地秉行公义。
履历
1982年8月任地方法院暂委法官。1986年8月任税务上诉委员会副主席。1988年任御用大律师。1989年任大学及理工学院资助委员会主席、司法人员叙用委员会委员。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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