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滨州海事处,隶属于中国济南海事局,主要责任是: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负责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水上搜救和水上交通事故调处工作,港航维护管理,船员考试发证及管理,水上危险货物安全监督,船舶污染防治,水路运输业务及水路运输服务业务经营许可,港航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捍卫国家利益,保证公民的安全,是地方海事处之一,协助地方政府处理海事相关事宜。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履行我国签署、加入或批准的有关国际公约,执行上级的规章制度;对辖区水域、船舶和设施及其作业行为等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2制定本处相关管理制度及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实行24小时值班,掌握辖区船舶动态,负责处理现场日常海事业务;
4负责对辖区港区、航道、锚地实施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辖区码头、泊位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和锚地、航道、港池水深情况及助航标志的监督;按照济南局授权,承担辖区内一般性沉船、沉物(空载排水量500吨以下的)打捞和碍航物清除工作;
5负责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重大、涉外水工作业以外的审批施工时间在30天以内的水工作业),对各种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负责船舶防污染的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受理、审批并现场监督管理船舶油类作业、船舶油污水排放、压载水、垃圾管理、残油接收、洗舱、船体油漆等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事项;
7负责审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所辖港口、码头,并实施现场监督管理;
8负责辖区内海上搜救、溢油应急反应和防风暴潮现场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
9办理辖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和船舶定期签证;
10负责船舶明火作业、试车、试笛、熏蒸及、检修主机等港内安全作业的报备、审批及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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