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隶属阿勒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阿尔泰山脉西南麓,准噶尔盆地北沿,其北部和东北部与哈萨克斯坦、俄罗斯、蒙古国接壤,是中国西部两个与俄罗斯交界的县之一(另一个是哈巴河县),国界线长218公里,境内河流众多,是进出口新疆西北部两个边贸口岸的必经之地,与俄罗斯接壤处有一理想口岸极具开发价值,是打开西北地区与俄罗斯经贸往来的唯一最近通道,中国唯一的北冰洋水系额尔齐斯河最大的支流发源地。东北部毗邻蒙古国,东邻阿勒泰市,西邻哈巴河县,南与吉木乃县和福海县相连。2011年年末,布尔津县总人口为72157人。有哈、汉、回、蒙等21个民族。县人民政府驻布尔津镇。布尔津县农业资源十分丰富,春大豆、春小麦、玉米、油葵等作物。
2018年重新确认国家卫生县城(乡镇)。2019年1月25日,布尔津县入选2018年度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历史沿革
名称由来
县因布尔津河而得名。“布尔津”,蒙古语。在蒙古语,把三岁公骆驼称为“布尔”,“津”则为放牧者之意。当地哈萨克语还称此地为“奎干”(为汇合处之意),因布尔津河在这里汇入额尔齐斯河。
在西汉时期是西匈奴的游牧地。三国时属鲜卑,隋唐时期属突厥。清朝在平定准噶尔部后,布尔津一带属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节制下的科布多参赞大臣管辖,同时这里也是阿尔泰乌梁海左翼属下的游牧地。
管辖记载
布尔津县高山逶迤,草原辽阔,水草丰美,自古以来就是中国西部游牧民族繁衍生息的地方。
据史料记载,布尔津隶属阿勒泰地区,古称蒙古西部草原。历代建制均属中国地方政权,秦代与两汉时期均属匈奴,三国时期属鲜卑,宋朝后,布尔津一带归铁木真统有,是成吉思汗三子窝阔台的封地。
元朝,属元朝中央政府管辖。明代属卫拉特部首领管辖。
清代,以满族为代表的中国中央王朝统辖蒙古草原和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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