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国权,辽宁商人。2009年因东港市原缉毒警鲍忠武贩毒被抓,鲍供认其向冷国权购买毒品。一审时,冷国权翻供,称遭刑讯逼供。一审被判处死刑。
简介
冷国权,46岁,在辽宁东港市经营海产品生意,曾在市公安局缉毒队任司机,因购买赃车离开警队,后卷入一桩贩毒案。其辩护人认为,一审在证据严重不足、仅有案犯口供的前提下,判处冷国权死刑,遂提请上诉。
贩毒案件
冷国权,曾在辽宁东港市公安局缉毒科当过司机,并经营着海产品生意。
2009年,冷国权卷入一场东港市缉毒队民警涉毒案,案卷显示,2009年1月19日,17时许,鲍忠武来到袁家平住处,以3000元价格,将10克冰毒卖给赵金禄。鲍忠武在离开袁住处时被抓获,公安机关在其车内搜出320克冰毒。丹东市中院一审以贩毒罪判处其死刑。冷国权的辩护人许荣表示,此案特殊之处在于,毒品数量、质量、去向均不清,且无实物。冷国权还在庭上翻供,称其供认贩毒是因遭到刑讯逼供。一审在证据严重不足情况下,判处被告死刑。
随后,冷国权等人上诉。
2011年5月6日,辽宁省高院作出裁定,案件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丹东市中院重审。
2011年9月21日,冷国府原本要出席弟弟冷国权的庭审,但后来被告知,重审时间推迟至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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