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隶属于辽宁省沈阳市,是沈阳市的中心城区。皇姑区位于沈阳市西北部,西南临铁西区,南临和平区,东南临大东区和沈河区,北临沈北新区。中心位置位于东经12342,北纬4182。总面积66平方千米,人口94万(2014年),下辖12个街道。辖区内有清昭陵、东北大学旧址、北塔护国法轮寺、无垢净光舍利塔、新乐遗址等景点。
2016年,皇姑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454。5亿元,同比增长2。
历史沿革
清朝时期,皇姑地区是一片农田,有几个村屯,几十户农家。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京奉铁路设皇姑屯车站,从此,这一地区兴起工业、商业和运输业,居民不断增加,逐渐形成城镇。
民国二年(1913年)有属沈阳县第九区管辖的新市村、保合堡、东沙河子、北牌、新安村、皇姑屯、塔湾、御花园、北沙河子等9个村和第七区管辖的三台子,共计10个村。
民国十八年(1929年)划归沈阳市第六区管辖,有顺城大街、工程司大街、兴隆大街、皇姑屯前街、皇姑屯中街、皇姑屯后街(今亚明、克俭一带)处。
民国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属伪奉天省沈阳县第九区管辖,有皇姑屯、塔湾、北牌、新市村、北沙河子、东沙河子、新安村、保合堡等8个主村;属第七区有三台子,共计9个主村。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末,皇姑地区划归伪奉天市辖城区。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1月,皇姑区,包括当时的皇姑、北陵两区公所。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9月1日沈阳市由17个区改划为24个区,将皇姑区西部划出,设塔湾区。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11月20日,沈阳解放后,沈阳特别市政府命令,将原皇姑、北陵、塔湾三个区合并为皇姑区,成立皇姑区政府,同时在皇姑区内设北陵分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6月,成立皇姑区人民政府。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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