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8年,唐高宗天皇大圣大弘孝皇帝仪凤三年。
678年,为平年
678年,中国处于唐朝繁荣盛世
历史大事
停“通乾”年号
仪凤三年(六七八)四月二十二日,赦天下,改来年年号为通乾。十二月,以“通乾”反语为“天穷”,其意不善,诏停之。
贡举人须通《道德经》
仪凤三年(六七八),高宗诏自今而后,《道德经》与儒经并为上经,贡举人皆须兼通。
娄师德使于吐蕃
监察御史娄师德仪凤三年(六七八)应猛士诏,从军击吐蕃。及刘审礼战败,师德奉敕于洮河收集散亡将士,军乃复振。师德奉命使于吐蕃,吐蕃首领论赞婆等自赤岭备牛酒迎之。师德宣导上意,喻国威信,开陈利害,赞婆畏悦,数年不犯边。师德以功迁殿中侍御史,兼河源军司马,知营田事。
廷议御吐蕃之策
唐军数败于吐蕃,仪凤三年(六七八),高宗召侍臣议绥御之策。高宗曰:往者灭高丽、百济,比岁用兵,糜费中国,朕至今悔之。今吐蕃侵边,事不得已,须善谋之。吐蕃骄狠,未识恩威,罪迹贯盈,方当就擒,不可和好。中书舍人郭正一言:宜少发兵募,且遣备边,明立烽候,勿令侵掠,待国用丰足,一举而灭之。给事中刘齐贤、皇甫文亮亦皆言守备之便。惟中书侍郎薛元超曰:纵敌则生患,防边则卒老,不如料拣士卒,一举灭之。高宗以李勣之后无善将,罢议。
魏元忠言御吐蕃之策
仪凤中,吐蕃频犯塞,唐兵不能御。三年(六七八),太学生魏元忠赴洛阳,言御吐蕃之策,曰:理国之要,在文与武。今言文者以辞美为首,不问经论;言武者以骑射为先,不稽方略。故选将当以智略为本,勇力为末。今朝廷用人,类取将门子弟,彼皆庸人,不堪外任。古之立殊功者,皆出自贫贱,未闻家代为将。又言赏罚乃军国切务。今罚不能行,赏亦难信,岂可望将士效死之功。中才之人恐赏赐将竭仓库,此乃徇近利而忘远图。又言出师之要,全资马力,吐蕃之强,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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