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伐胜利后,国民政府搬到武汉,成立武汉地方高等法院,吴煜恒任高院推事。1927年3月,吴煜恒被调到南京,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1938年9月辗转到达贵阳,其时,吴煜恒己任贵阳高等法院刑庭庭长。
人物生平
吴煜恒,字作铭,号笑予,法学专家,湖北省英山县东冲河人,生于1884年。幼时受吴姓祭产收入资助读书,曾毕业于安徽省政法专门学校及北平司法讲习所。在校期间,受进步思想的影响,积极参加提倡民主政治、反对封建专制,提倡科学、反对迷信的活动。毕业后,分配到汉口地方法院。北伐胜利后,国民政府搬到武汉,成立武汉地方高等法院,吴煜恒任高院推事。
北伐军在汉期间,军中的同乡、共产党员熊受喧、傅维钰等是吴家常客。1924年吴煜恒由高语罕、柯庆施介绍参加左派国民党,后自动脱离关系。其时,董必武在武汉领导发展共产党组织,1926年由董必武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武昌参加过陈潭秋主持的地下党员会议。1927年3月,吴煜恒被调到南京,任国民政府最高法院推事。1928年11月调江苏淮阴法院任刑庭庭长。
1932年调苏州高等法院任庭长。在此期间,吴煜恒的中共党组织关系接转到上海中央特科,直接联系人吴德峰。在淮阴的联系人为淮(阴)盐(城)特委书记王柏谦。吴煜恒每月交纳二十块大洋的党费。1938年,吴调贵阳高等法院。因抗战爆发,吴煜恒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失落,失去了组织联系。
吴煜恒以法官的身份,在艰苦卓绝的环境下,坚持十余年的地下工作。在后来直至解放的十余年间,他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他与党仍然保持着特殊关系,为革命做了大量工作。抗战时他到重庆见到董必武,提出要去延安,董必武告诉他:你留在重庆比去延安作用还要大。因而他继续以他的特殊身份帮助中共做一些工作。
主要成就
掩护、营救革命同志
1932年春,共青团淮盐特委书记王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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